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厂房如何申请

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厂房需按规定申请。依据《土地管理法》,申请人需为农村户口且无宅基地,经村委会、乡镇政府审核,县国土部门同意后,由县级政府批准。未及时申请或违规建设,可能面临拆除、罚款等严重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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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建厂房需申请。操作:1. 确认申请人农村户口且无宅基地;2. 向村委会申请,获初步选址意见;3. 报乡镇政府审核;4. 经县国土部门同意,报县级政府批准。确保每一步合规,避免违规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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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厂房,常见处理方式为依法申请审批。应先确认申请人资格,再向村委会提出申请,逐级上报至县级政府批准。根据具体情况,可能还需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流程合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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